利用手机口帮助在互联网上实施诈骗
摘要:日前,由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诈骗案在中北大学地下开庭审理,近600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日前,由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诈骗案在中北大学地下开庭审理,近600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往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明知其上线应用电信网络施行诈骗,仍以"手机口"的方式为上线提供协助,致使被害人被骗1.4万余元.检察机关经审查,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诈骗罪依法向尖草坪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犯罪事实停止了举证、质证,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方面宣布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尖草坪区法院采用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
庭审完毕后,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经过现场问答的互动方式,从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立功的特点、危害等方面停止普法,并劝诫先生们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让本人成为犯罪分子的"爪牙".
先生们表示,现场庭审既能直观感受到法律威严,也使本人对电信网络诈骗有了更深化的理解,今后将进一步提高防备认识,远离"跑分"、刷单等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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